一、什么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廢水,主要來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機關、學校、醫院、商店、公共場所及工業企業衛生間等。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機物(如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蟲卵和腸道傳染病毒等)。

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機物,如纖維素、淀粉、糖類和脂肪蛋白質等;也常含有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蟲卵;無機鹽類的氯化物、硫酸鹽、磷酸鹽、碳酸氫鹽和鈉、鉀、鈣、鎂等。總的特點是含氮、含硫和含磷高,在厭氧細菌作用下,易生惡臭物質。

二、生活污水檢測指標

我們生活污水的檢測指標通常有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動植物油。然而超標指標一般都有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以及總磷,懸浮物和動植物油超標幾率相對來說就比較小。

(1)pH超標,調節的方法是比較簡單的,只需在污水排放口收集池中加入堿性或酸性藥劑即可,投加的比例則按水量大小各家不等。

(2)化學需氧量超標,其原因就比較復雜,主要來說就是有機物含量超標,化糞池來不及分解。通俗地講,可能是由于廁所排入的排泄物,廚房餐廳的油脂排入過多,導致整套化糞池處理能力達到極限或是飽和,停留時間不到就排放。面對這個情況最好是找一個專業機構來看下現場,做下專業處理,這樣才可保證水質長期有效的達標排放;在超標等級不高的情況下,也自行購買藥劑,按專業配比投加。

對于氨氮、總氮、總磷等因素,要想徹底解決這個超標問題,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安排人員定期觀察,清撈其管道,再定時投加藥劑,保持水質穩定。

三、生活污水排放標準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43 項。

標準分級: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準值分為一級標準、二級標準、三級標準。一級標準分為A標準和B?標準。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1.一級標準的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河湖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準。

2.一級標準的B?標準: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 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準;

3.二級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 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準。

4.三級標準: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準。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