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濕地處理技術是河流污染治理的備選方案之一。在工程實踐中,通常按水流方式將人工濕地分為表面流型人工濕地、水平潛流型人工濕地和垂直流型人工濕地。
人工濕地技術的優勢在于:1)可實現無動力、無新投物料運行,運行過程中人為介入較少,最大程度上降低了運行成本和技術復雜性,適用于農村地區對成本和技術的考量;2)人工濕地可充分利用農村的地形特點,因地制宜建設,也可利用農村已有的水塘、澇池等實施改造,簡單易行,同時自身具有一定的景觀效果;3)體現了生態治水理念,采用人工濕地治理源頭(生活點源和農業面源)、支流、主流濕地回歸的系統工程,可共同構建農村水污染防治綜合體系,最終還河流于自然。
污水水質需通過現場調查得到,但考慮到人工濕地處理能力和保障處理效果,進水水質建議參照執行《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的有關規定,系統進水水質應滿足表2要求。
人工濕地建設以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和制定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為前提,施工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場地清理階段,盡量在綜合利用的技術上做到挖填土方平衡,挖土可考慮用作表面流型濕地的種植土、防滲黏土等。
(2)為保證整個濕地的均勻配水和控制水流路徑,中小型濕地系統進口和出口可在整個寬度上布設穿孔管或開槽岔管,進水口岔管的安裝位置應易于管理人員進行水流調節和維護管理。
(3)基質選擇應盡量就近取材,植物選擇應優先選擇本土物種。
人工濕地作為一種模擬自然生態系統處理廢水的技術方案,體現了人們向自然學習和回歸自然的有益探索,同時兼備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優勢,與農村地區的客觀要求有較高契合度,應用空間廣闊,效益發揮顯著,必將成為重建良好生態、構建美麗農村的有效手段。